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多少户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
来源:互联网
2023-08-12 14:19:42
1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表现形式有:(1)不具有真实销售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,以返本销售、售后包租、约定回购、销售房屋产权份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2、(2)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,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3、(3)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,以代种植(养殖)、租种植(养殖)、联合种植(养殖)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4、(4)以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为名,不提供商品、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、服务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,通过承诺回购、代为销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5、(5)以发行证券为名,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6、(6)以募集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为名,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7、(7)以投资入股、委托理财等形式,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8、(8)利用民间“会”、“社”等组织,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。
9、【法律依据】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10、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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